国家统计局近日公布了31个省份2018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显示,10省份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全国水平。上海、北京2018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首次突破6万元大关,上海以64183元位居全国首位。

  居民可支配收入是指居民可用于自由支配的收入、可支配收入具体构成是:居民总收入扣除交纳的个人所得税、个人交纳的社会保障费及调查户的记账补贴后的收入。

  收入群体

  关于收入的群体,在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8年全国时间利用调查公报》中指出:

  低收入群体是指调查对象月收入在2000元以下的群体;

  中等收入群体是指月收入在2000-5000元;

  较高收入群体是指月收入在5000-10000元;

  高收入群体是指月收入在1万元以上。

  按全国居民五等份收入分组,也就是是指将所有调查户按人均收入水平从低到高顺序排列,平均分为五个等份,处于最高20%的收入群体为高收入组,其他分组依此类。国家统计局还进一步指出:

  低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6440元(月均537元)

  中等偏下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14361元(月均1197元)

  中等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23189元(月均1932元)

  中等偏上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36471元(月均3039元)

  高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70640元(月均5887元)。

  2018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月均2352元

  2018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228元(月均2352元),比上年名义增长8.7%,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5%。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24336元(月均2028元),比上年名义增长8.6%。

  不少生活在大中城市的居民,认为月收入超5000元即列入中国中等收入群体是在开玩笑。

  但2018年,13.9亿中国人的年均可支配收入和月均可支配收入情况就是这样。因为中国还有大量的农村人口,还有许多贫困人口。

  即使是这份年人均可支配收入28228元的数据,在大陆地区31个省级行政区中,也只有三成的省市达标或超过,其余七成省份,人均数据还要在此之下。

  2018年绝大多数省份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都超过了年度GDP增幅。这背后的最主要原因,还是相比GDP总量的庞大基量(多数省份都以万亿为单位),各省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都还十分之低(超七成省份不足3万)。

  10省份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全国水平

  2018年,全国31个省份中,10个省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了全国平均水平。他们是:

  1、上海

  2、北京

  3、浙江

  4、天津

  5、江苏

  6、广东

  7、福建

  8、辽宁

  9、山东

  10、内蒙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