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隆回县城区义务教育招生报名平台http://www.longhui.gov.cn/lhxjyj/index.shtml报名时间 (2023年5月5日至2023年6月15日) 注:报名咨询电话服务自5月5日开始。申请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含公办和民办)起始年级(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下同)学位的,必须在2023年5月5日至2023年6月15日期间登录隆回县教育局官网(网址:http://www.longhui.gov.cn/lhxjyj/index.shtml )或隆回县教育局官方微信公众号中“隆回县城区义务教育招生报名平台”链接中进行申请,6月15日前未申请学位的视为自动放弃城区学校(含公办和民办)就读资格。
网上报名
1.申请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含公办和民办)起始年级(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下同)学位的,必须在2023年5月5日至2023年6月15日期间登录隆回县教育局官网(网址:http://www.longhui.gov.cn/lhxjyj/index.shtml)或隆回县教育局官方微信公众号中“隆回县城区义务教育招生报名平台”链接中进行申请,6月15日前未申请学位的视为自动放弃城区学校(含公办和民办)就读资格。
2.报名注意事项
(1)申报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学位的适龄儿童、少年,只能在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第四类中据实申报其中的一个类别。城区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子女申请学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户籍类”和“公职人员类”中选择填报。6月15日以后调入城区公办学校招生区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其子女有就读需求的,务必于8月15日前到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登记。高层次人才子女有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需求的,于8月15日前向县教育提出申请,县教育局汇总提交至县人社局,县人社局对提交的高层次人才名单初核后提交县委人才办复审。报错类别和提供虚假资料者,一经查实不予复报、复核,并取消城区学校就读资格。
(2)申报公办学校的务工经商类(第三、四类)只有在2022年10月31日前在“隆回县城区义务教育招生报名平台”进行了务工登记的务工人员子女才具备在报名平台申报城区公办学校的资格,务工经商类(第三、四类)如未在2022年10月31日前在“隆回县城区义务教育招生报名平台”进行了务工登记的务工人员子女可选择申报城区民办学校学位,选择类别为其它类。
(3)申请民办学校起始年级学位的适龄儿童、少年,只能在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中据实申报其中的一个类别。6月15日以后调入城区公办学校招生区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其子女有就读民办需求的,务必于8月15日前到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登记。高层次人才子女有就读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需求的,于8月15日前向县教育提出申请,县教育局汇总提交至县人社局,县人社局对提交的高层次人才名单初核后提交县委人才办复审。报错类别和提供虚假资料者,一经查实不予复报、复核,并取消城区学校就读资格。
(4)在申报学校类别选项中,若选择“只申请民办学校”则表示已自愿放弃公办学校申报资格;若选择“只选择公办学校”则表示在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情况下放弃调剂至民办学校的机会。
(5)注意“单方务工”类与“单亲务工”类的区别。“单方务工”类是指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双全但只有父亲或母亲一方务工的类型,适用第四类,“单亲务工”类是指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离婚或一方死亡的单亲务工类型,适用第三类。将单方务工报成单亲务工的,按提供虚假资料处理,取消城区公办学校就读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