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龙岩中考网上报名入口https://zkbm.longyanedu.net报名实行网上填报,登陆网址https://zkbm.longyanedu.net ,考生进入“龙岩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根据《龙岩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龙岩市2024年中考报名工作的通知》(岩招考办〔2024〕1号)精神,为做好我县2024年中考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24年3月22日-3月27日(含中考体育实践考试项目报名,八年级地理、生物考试报名)。
二、报名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具备报名资格
(1)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合格;
(2)初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在籍八年级学生只能报考地理、生物学科。
往届初中毕业生及同等学力青年报考我市普通高中须具有本市户籍。
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高中阶段各类学校在校生或毕业生;
(2)初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之外的在校生;
(3)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报名办法
1.报名实行网上填报,登陆网址https://zkbm.longyanedu.net,考生进入“龙岩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2.具备报名资格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青年,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具有“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学籍的我县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简称“学籍地报名”)。
3.非我县学籍考生(下称“社会应届生”)、往届生持户口簿在我县户籍地所在中学报名(简称“户籍地报名”)。在户籍地报名的应届考生,其户籍迁入报名地的时间须满三年(时间截止到2024年6月30日)以上。已在学籍地报名的考生,不得再回户籍地报名。
4.2021年跨县域招收的初中学生,在户籍地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地点参加中考报名〔符合学校所在县(市、区)当年公办学校义务教育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除外〕。
5.考生经报名学校资格审定后,由报名学校统一组织报名,采集考生电子相片。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期间网上填写和修改并确认有关报名信息。报名信息一经确认后,任何人不得修改。仅凭户籍报名的考生,必须填写户籍迁入报名所在地的时间。
6.各报名学校在考生报名期间要及时了解考生的报考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若遇到报名系统技术问题要及时与项目组联系,确保报名工作按时、有序、顺利进行。
四、注意事项
1.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转发的《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废止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费等省定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文件的通告》(闽发改服价格函〔2020〕588号)规定,不得向中考考生收取报名费。
2.做好硬件设备的准备工作。各报名学校应在2024年3月21日前落实与报名任务相适应的有关硬件(摄像头、电脑、打印机)设备和软件安装调试工作,正式报名前要培训和指导考生如何进行网上报名等工作。
3.做好各类报名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各校应于2024年3月21日前组织做好班主任和考生网上报名的培训、指导工作,确保中考报名各个环节的工作如期顺利开展。
4.认真做好考生信息的核对工作。考生报名信息是中考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各报名学校要认真组织班主任、考生反复核对报名数据,确保考生的报名信息准确无误,同时要及时做好数据备份工作。
5.广泛宣传,防止漏报。中考工作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各报名学校必须高度重视、周密部署,采取各种形式,对中考报名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发动,确保有意愿报考的所有应、往届考生按时报考。考生学籍所在学校要负责通知本校所有在籍八、九年级学生按规定参加报名并落实考生的报名情况。各初中学校要加强对我市2024年中考中招政策的宣传解读,要指定专人做好中招政策的宣传解读工作,让所有考生及家长都知悉中考中招政策。
(1)在生物、地理考试报名结束后转入我县就读的学生,须参加2024年生物、地理科目的省级统一考试(已在本省其他市参加全省生物、地理统考的应届考生,应提供所在地县(市、区)级招生考试机构(或中考中招管理部门)出具的卷面原始成绩证明,其转入的成绩使用与本市应届生相同,并依据转入的成绩按我市2023年地理、生物的划等标准确定相应等级),其考试成绩仍按A、B、C、D、E五个等级记载。
(2)往届生、2023年八年级地理、生物科目缺考的考生应参加2024年地理、生物科目的省级统一考试。考试成绩按A、B、C、D、E五个等级记载。
(3)从外省转入我县的学生,须补充参加我省各科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方可认定成绩,用于学生毕业升学。
6.我县省一级达标高中(即连城一中)定向生名额只用于录取我县初级中学(含完全中学初中部,下同)的在籍在学直升生(即学籍在本校且七年级至九年级连续三个学年均在本校实际就读的应届毕业生)。在初中阶段有休学、转学以及在非学籍校就读经历的考生、往届生和学籍在外地考生按非定向资格生认定。
7.被我县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非我省户籍就业人员的随迁子女,若需在我县继续参加高考报名的,须具有我县高中阶段学校学籍且有3学年连续实际就读经历。同时,其父母一方须有近三年在我省按国家规定缴交社会保险费或纳税等可证明其在我省从业经历的记录(时间截止到参加高考当年的6月30日)。否则,高中毕业时须回户籍所在地参加高考报名。
本文件如遇新的上级政策规定,以国家、省、市有关部门文件为准。
连城县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