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管理系统外网申报端,供**辐射工作单位(医院、探伤、核仪器、放药企业等)**网上申报业务;监管人员使用另一套【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监管系统】后台审核

✅ 登录地址
首页:http://rr.mee.gov.cn/ 登录页直达:http://rr.mee.gov.cn/rsmsreq/login.jsp
📋 可办理业务
辐射安全许可证
:新申领、变更、延续、注销、补发 放射性同位素转让、转移、进出口审批申报 射线装置台账、源台账申报、年度报告 辐射工作人员信息、辐射监测、废物管理相关填报 许可证信息公开查询、放射性同位素进出口批文查询
📝 使用步骤(单位端)
注册账号
:填写邮箱、用户名,邮箱激活账号 单位认证
:登录后【用户认证】,录入单位名称、辐射安全许可证号,绑定本单位(无许可证先办新申领) 选择业务模块,在线填报、上传扫描件,提交生态环境部门审核 网上预审通过后,按属地要求提交纸质材料,等待发证/办结 提示:网上申报+属地生态环境局纸质核验,全程不收费
📞 技术支持电话
技术运维:13240719787、15022006371(咨询建议备好许可证号) 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010-82206257
⚠️ 常见注意事项
推荐浏览器:IE11 / 360兼容模式,新版Chrome容易出现控件、附件上传异常 单位名称、许可证号严格一致,不能带多余空格,否则认证失败 辐射工作人员需要先在【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平台(fushe.mee.gov.cn)】完成培训取证 系统仅用于核技术利用单位申报,个人不能注册办理许可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