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企业登记在线入口https://yct.sh.gov.cn/portal_yct/根据《受益所有人信息管理办法》(详见:https://www.gov.cn/gongbao/2024/issue_11386/202406/content_6955755.html),自2024年11月1日起,公司、合伙企业、外国公司分支机构在设立登记时,应当通过相关登记注册系统备案受益所有人信息。2024年11月1日前已经登记注册的公司、合伙企业、外国公司分支机构应当于2025年11月1日前,按照《受益所有人信息管理办法》规定备案受益所有人信息。
2024年11月1日起,“上海企业登记在线”系统将在备案主体申办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备案)时,同步为您提供受益所有人信息备案服务。如您提交的备案主体设立登记办件未同步备案受益所有人信息的,登记机关将对您的办件做退回修改处理,您可以在退回的办件中补填受益所有人信息并再次提交,也可以删除退回的办件并重新申报提交。